
關于建筑垃圾(本文主要指混凝土塊、混有砂漿的碎磚塊)的再生利用,目前國內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等方面。再生骨料由于在使用期間或破碎期間產生裂縫缺陷,使其本身強度偏低,吸水率偏大,且品質變化較大,只能用于配制低強度的混凝土。且由于再生混凝土的耐久性偏差,美國、日本等國家對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的使用也有他于道路墊層等低等級要求的部位,限制了其在建筑物中的使用。也有人對再生骨料采用裹漿法及滲透法進行改性,但成本太高且成效不大。另外,在再生骨料的生產過程中往往又廢棄了粒徑小于2mm的富水泥漿顆粒,這既使建筑垃圾再利用效率大大降低又對環(huán)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研究建筑垃圾粉粒料的利用問題很有必要。
試驗材料
水泥:水泥廠P.O 42.5級水泥。
砂:ISO標準砂
NaOH:片狀,符合GB 209-93的要求,工業(yè)純度不小于96%。
Na2C03:無水Na2C03,化學純度不小于99%。
廢棄混凝土磨細礦物摻料FH:取自老教學樓拆除的廢棄混凝土該樓為磚混結構,建于20世紀70年代。廢棄混凝土先用PE60x100鄂式破碎機破碎,然后用小磨機通過粉磨不同時間,磨至3種細度。
廢棄碎磚磨細礦物摻料FZ:同樣取自該幢教學樓拆除樓,為青磚用上述同樣方法磨至3種細度。
研究FH,FZ以不同比例替代水泥后以及分別加入NaOH或Na2C03作激發(fā)劑后對水泥的一系列物理力學性能的影響,重點研究其對力學性能的影響。篩余百分數參照GB/T 1345-1991《水泥細度檢驗方法》0.08 mm篩篩析法,水篩法。比表面積測定參照GB/T 8074-1987水泥比表面積測定方法,勃氏法。標準稠度、凝結時間、安定性參照GB/T 1346-2001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其中安定性檢測采用沸煮試餅法。力學性能測試采用GB/T 17671-1999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DSO法。激發(fā)劑采用先溶于水中的方法。其摻配比例指的是FH或FZ替代水泥的質量百分含量。
在未加激發(fā)劑情況下,不同摻量和細度的FH,FZ對水泥力學性能的影響可以看出,F(xiàn)H,FZ對水泥力學性能的影響有相似的特點。當取代量在10%左右時,不降低水泥力學性能。甚至在FH摻量不超過10%,0.08 mm篩篩余百分數也不超過10%的情況下,能略微提高水泥的力學性能,尤其是早期強度,這可能是由于FH中的CaC03成分對水泥中的C3A, C3S的水化有促進作用的緣故。但當取代量超過20%后,力學性能明顯下降,但對水泥的物理性能影響不大,并且標準稠度用水量的降低有利于混凝土的工作性FZ細度的影響似乎比FH大,F(xiàn)Z2對水泥力學性能的提高較為顯著。當0.08 mm篩篩余不超過10%時,對水泥力學性能有利,但過細,如FZ3,則水泥力學性能又有所下降。
堿性激發(fā)劑對FH,FZ有激發(fā)效果,加入激發(fā)劑后與未加激發(fā)劑的相比強度大大提高,尤其是早期強度。當FH或FZ的取代量達到30%時,早期抗壓強度仍不降低,接近于純水泥,但后期強度有所下降激發(fā)劑對FZ的激發(fā)效果明顯高于對FH。激發(fā)劑的摻量以1.5%為佳。